汽车维修也要认清修理店资质
汽车维修也要认清修理店资质
日前,有消费者投诉称,在佛冈县某修理店修车时,与修理店发生纠纷。因车辆两次检修未成功,且查不出具体原因,消费者不愿支付全额修理费。修理店则认为虽然不能排除车辆故障,但已经尽力检修,应按照正常收费。僵持之下,消费者致电当地125。最后,经125工作人员现场调解,该案件妥善解决。
对此,清远工商125提醒各位消费者,在进行汽车维修时,要选择厂房场地设备、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比较好,且有正规修理资质的维修厂。另外,跑长途前一定要对汽车作全面检查,及早发现故障隐患,保证行车安全。
据介绍,2月7日早上,佛冈县125接到消费者夏先生的投诉,反映在京珠高速路途经佛冈路段的时候,由于汽车水温升高出现故障,于是,在京珠高速路高岗出口处就近找了一家汽车修理店进行修理。车辆经过两次维修且更换了一整套全新的冷却系统,仍没有排除故障。
夏先生认为,汽车没有修好,而且也查不出什么原因,只能支付给修理店几百元材料费。但是,修理店的负责人则不认同。他们承认确实查不出水温升高的原因,但他有二十多年的维修经验,修车无数,技术过硬,他修不好的车,其他人要修好,也有一定难度。因此,该负责人要求夏先生支付约10元的修理费用。双方意见分歧。
为了解决纠纷,修理店的负责人于2月6日晚上报警,要求派出所协助解决,但干警来到现场后仍未能解决问题。无奈之下,2月7日一大早,夏先生就打电线求助,并反映说由于天气寒冷,为了等汽车修好,车上几个人都滞留在公路上,吃饭只能叫人到佛冈的高岗圩去买,住也没地方,还带着一个小孩,喝了两天两夜的西北风,非常不方便,现在只希望能快点离开,去找另一家修理店,以尽快把车修好。
125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,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经过耐心劝说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修理店进行最后一次修理,重新换一套全新的冷却系统,并在2月7日下午6时前完成,如果修好了,夏先生支付全部费用共计00元;如果修不好,修理店把新零件拆下来,换上原来的旧零件,拆装零件需在2月7日晚7时前完成,夏先生则不用支付任何费用。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。最后,修理店在2月7日下午把汽车修理好,夏先生也支付了修理费,消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。